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不可以,因为合同的主体是总公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且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吗?可以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三、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以及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与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等订立合同,但是如果是订立的合同超过授权范围的,就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追认,如果是总公司拒绝追认,但是所订立的合同却给对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害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不可以,因为合同的主体是总公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此时并不是一定就能获得专利权,而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专利申请条件来进行审查。那到底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要求呢?......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
·《民法典》第三者是怎么处理的?
《民法典》第三者是怎么处理的?《民法典》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一、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对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1、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