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2、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准逮捕:(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4)犯罪后能够如实交待罪行,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5)不是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二、检察院决定批捕的手续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判罚,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恶劣后果并且主动认罪,监护人积极赔偿的,可以不逮捕,但涉及到的民事赔偿责任,必须由监护人来进行承担,确定存在刑事责任的也应当进行判罚处理。
总结:一、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内容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内容,国家法定节假日新规定,其中不包括重阳节。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接触到借钱给他人的事情,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还钱,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那么起诉后债......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人们才会对在房本上增加或减少名字如此敏感。其实实践中,男女在结婚之后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究竟应该如何......
·法律上规定扒窃算盗窃吗
一、日法律上规定扒窃算盗窃吗?扒窃和盗窃都属于盗窃行为,“扒窃”是盗窃的一种形式。《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纠纷引起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
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