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一、协议解除和终止在理论上的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具有一定相同性,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毕竟是两种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不同方式,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并直接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两种情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别,采取维权手段的差别。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简单的比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知道,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两种情形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同,以便双方更好地解决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协议解除是协议终止的一种形式,协议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协议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
  协议解除必然导致协议终止,但协议终止不全是因为协议解除导致的,协议法中关于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规定。
   二、协议解除和终止在法律上的规定不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协议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协议的条件。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协议: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是我们整理出的协议解除和终止的区别,综上可知,协议解除是协议终止的一种形式,解除必然导致终止,但是协议终止却不仅仅是解除,还存在别的形式,文章中列出了两者的法律依据,希望帮助您对此有了初步的了解,
总结: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一、协议解除和终止在理论上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内涵是什么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


·现今西安的房产有土地使用证吗?
      现今西安的房产有土地使用证吗?中国最近几年的房产热对于许多人来说可以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一方面是自己买房的压力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是自己的买方行为不再是一种实际的居住问题,更多的......


·交强险中包含误工费赔偿吗
      交强险中包含误工费赔偿吗?包含,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


·交通事故误工费承担年龄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承担年龄有限制吗?有年龄限制;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


·一、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还能私了吗?
      一、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还能私了吗?在交警立案的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到公安机关进行撤销案件的。可以因为交通事故之后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一)......


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