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公证遗嘱的有效时间有规定吗?

  未公证遗嘱的有效时间有规定吗没有公正的遗嘱是不影响遗嘱的有效性的。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对继承人来说,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在遗嘱当中分为两种遗留的方式,一种是赠与,也就是说可以赠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亲戚朋友,或者是与自己相关的人,另外一种就是普通的继承,可以在自己法定继承人当中调换继承顺序或者是确定继承份额。当然,如果想要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的话,可以在另外遗嘱之后到相关的公众部门来进行公证,不过就算不公证的话,只要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是符合法定程序的,就可以是有效的遗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遗嘱的内容有没有年限的限制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第一种情况是遗嘱当中对其他人有着遗赠的行为。对于这个遗赠的行为,不是到什么时候都有效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这个期限限制是给受遗赠人的。我国的继承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这样的情况,遗嘱当中如果有遗赠内容的话,受移送人必须在知道遗嘱,并且遗嘱发生效力之内的两个月之内,对于自己接受遗赠还是不接受移送作出明确的表示。不管要不要,这份遗产,都必须向相关部门和遗产的分配者作出表示,如果两个月之后没有做出表示的话,就是默认为不接受遗赠。那么这份财产的所有权就不发生转移,由法定的继承程序来进行分配。2.对于继承人的正常继承来讲,也是有着一定的时间限制,但是这个时间限制是提起诉讼的年限。正常的继承人来讲,在知道遗嘱并且在遗嘱生效之后的两年之内,可以向相关责任人或者是侵权人提起诉讼。当然,这个两年的期限是指接受遗产继承的人知道了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开始计算的。在知道了之后的两年之内,可以合理地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两年之后没有合理的理由再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在我国,任何的民事诉讼都有一个最长的诉讼期限是20年。关于遗产继承的诉讼同样也有着这样的期限,也就是说,在20年的时间内都可以提起诉讼,只不过这个20年的时间是在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原告没有办法上诉或者是其他因素导致上诉困难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的。综上所述,对于未公证的遗嘱是不影响遗嘱的有效性的,但是继承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对遗嘱作出反应,两个月内应该表示是否接受遗嘱,如果没有表示则默认不接受遗嘱,而对于继承人遗嘱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总结:未公证遗嘱的有效时间有规定吗没有公正的遗嘱是不影响遗嘱的有效性的。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对继承人来说,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农村居民因集体成员身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也因此产生一系列使用权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原因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作出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哦~?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继......


·为了少付抚养费失业能否取消支付孩子抚养费为了少付
      为了少付抚养费失业能否取消支付孩子抚养费为了少付抚养费失业不能取消支付孩子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否有经济收入,都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有效吗
      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可以看出当时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果,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目的是分清明确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双方签字才有效,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


·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工伤有哪些种类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呢?要是认定出来不属于工伤的话,很显然就无法......


·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我们都知道,打官司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要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但是您知道财产保全申请书什么时候交呢?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财......


·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


未公证遗嘱的有效时间有规定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