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拆迁安置自建房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一、拆迁安置自建房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是可以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
  
  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三、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房屋拆迁之后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进行自建房的,但也必须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只有经过审批之后才能统一的进行修建,并且修建好之后就统一的发放房产证,所以,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必须要合法的办理相关的证件才可以。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拆迁安置自建房可以办不动产证吗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最新偷越国(边)境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偷越国(边)境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偷越国(边)境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1、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现在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对道路安全也是愈发关注,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如果进行赔偿,在内蒙古地区赔偿的与其他地区是否一样,那么对于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


·四川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四川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


·离婚之后男方不愿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离婚之后男方不愿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下是指国家的机关人员。通常情况下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犯错,例如收受贿赂后,如果收受的贿赂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造成刑事犯罪的。但......


拆迁安置自建房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