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
  
  (一) 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
  
  (二)受案的一般程序
  
  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
  
  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
  
  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
  
  5、制作笔录或录音。
  
  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初 查
  
  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目的: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一) 初查的内容
  
  从实体上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从法律上判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程序上判断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二) 初查后对案件的处理
  
  (1)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2)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首选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1条规定,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要制作指定管辖决定书。
  
  三、立 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第一章中规定了 "立案"程序。
  
  四、侦 查
  
  (一)选择侦查途径
  
  (二)摸排侦查线索
  
  (三)确定犯罪嫌疑人
  
  (四)突破侦查僵局的方法
  
  (五)突破嫌疑对象,查获犯罪证据
  
  (六)审查判断证据
  
  五、破 案
  
  破案是指所侦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及其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证确实,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的活动。可以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条件下,进一步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实。
  
  六、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有权侦查的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可以说立案侦查是两个不同的活动,只有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时候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么是不会进行立案的,所以连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条件才会手里,立案之后就会进行侦查。
  
  
总结: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判断依据是如何判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判断依据是如何判定的?(一)、定义。伤残 impairment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


·在我国逃避商检罪如何处罚
      我国经济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离不开外贸交易市场的存在。每年有大量的货物对外输出或者外来的货物进入我国国境,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过程当中,国家质监局会对一些相应的物品进行检验。......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借条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当然还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能产生想要的效力。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不是很清楚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针对这个问......


·一、订立遗嘱形式有哪些?
      一、订立遗嘱形式有哪些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


·房屋租赁能不能转租房屋可以转租
      房屋租赁能不能转租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


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