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特征:犯罪构成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换言之,任何犯罪都可以由很多事实特征来表明,但是,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具体到某一事实特征来说,能否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一项客观的标准,即看其对于决定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无意义,是否是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二、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进行的划分。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指既遂犯或者单独犯的构成要件;修正的犯罪构成(也称为特殊形态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未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刑法分则条文大都是以单个人犯既遂罪为标本的,基本犯罪构成以刑法分则为基准,直接根据刑法分则就可以认定;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的内容都在刑法总则部分规定,因此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以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认定。
(二)、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又称为关闭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完结的犯罪构成,也称关闭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完整地规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构成;待补充的犯罪构成,也称开放的犯罪构成,指刑法仅规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要法官适用时进行补充的犯罪构成。这一分类最先由德国学者威尔采尔所倡,具有一定意义。当刑法规定了完结的犯罪构成时,司法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适用,不得附加或减少要件;当刑法规定了待补充的犯罪构成时,司法工作人员应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补充构成要件。至于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究竟是完结的犯罪构成还是待补充的犯罪构成,则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之间的关系等进行识别。
(三)、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单—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即当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中只含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罪过形式时,便是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要件内容可供选择或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主要表现为两类情况: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行为、对象、主体等,只要具体事实符合其中之一,便成立犯罪,如刑法第305条;另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的行为等,具体事实同时符合刑法规定时,才成立犯罪。这两类现象也可能交织在一个犯罪构成中,司法工作人员应特别注重哪些要件是可供选择的,哪些要件是必须同时具备的。
(四)、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例如:刑法第263条中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属于普通的犯罪构成,其后规定的“入户抢劫”等8种情形属于加重的犯罪构成。再如,刑法第232条中的“杀人”是普通的犯罪成;“情节较轻的”是减轻的犯罪构成。据此,法定刑升格的,都是加重的犯罪构成;法定刑减轻的,都是减轻的犯罪构成。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的构成对于一个犯罪的案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我国对于犯罪的构成也是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条件一旦构成那么必定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一)立案是什么意思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
·一、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什么材料?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及手续;银行存款的保全及......
·民事案件中儿媳能否作证人
民事案件中儿媳能否作证人?可以。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具有适格性,并不意味着其证......
·不知情犯了重婚如何处理?
不知情犯了重婚如何处理?不知情犯了重婚会进行民事责任的追究,还有就是刑事方面的责任追究,现实中,如果被他人起诉犯重婚罪的话,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着想,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通过阅卷......
·什么样的借条不会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不会受法律保护有人以为在借款给他人时,只要签订了借款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有些借条内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什么样的借条不会受法律保护?弄明白这个问题,有助于我......
·行为人报警诉讼时效中断吗?
行为人报警诉讼时效中断吗?不会的,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主要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等......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