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毁坏财物是自诉案件吗?

  
  一、故意毁坏财物是自诉案件吗?
  
  
  故意毁坏财物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不属于上述的自诉案件,故而该罪是公诉案件。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民事主体若是故意毁坏了财物,并且已经达到立案侦查的标准,此时一旦公安机关结束了侦查的工作,此时就会被检察院提出公诉。这是由于任何的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是比较严重的,故此故意毁坏案件并非是自诉类型的案件。
  
  
  
  
总结:一、故意毁坏财物是自诉案件吗?故意毁坏财物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2023吸毒第三次是必须强戒吗
      是的。吸毒第二次以上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


·江苏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各地区各省份都曾有过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发生,江苏也不例外,为此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为江苏省的国家赔偿提供了依据,江苏省的国家赔偿的申请,必须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上海海事海商法律师收费方式有哪些?
      上海作为沿海城市,进出口贸易发达,因为运输合同或者货物破损等因素,贸易公司经常要和船公司打官司。而海事纠纷比较复杂,处理起来颇费周折,因此,请一个律师协助办案是必要的。那么,上海海......


·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与要式合同区别是什么?
      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与要式合同区别是什么?一、非要式合同止期怎么算?事实上,不管是非要式合同还是一般的要式合同,合同的起止期都会在合同内容中有所体现,交易双方会就合同的生效、截......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重婚双方是不能告彼此的,重婚罪是自述案件,只有受害人可以起诉。受害人包括两个,即原配偶和受骗的新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


·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或者企业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但是很多人对于职务侵占罪的了解还停留在字面意思上,那么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


故意毁坏财物是自诉案件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