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司法规定只有在出现法定的事由时才会导致诉讼时效延长或者中断,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诉讼时效中止的功能,是把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法定障碍经过的期间,排除于时效期间之外,使诉讼时效期间所含的事实状态要素,真正能限定于权利人主观不行使权利的情形,以提高时效期间的“含金量”。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人祸”,例如瘟疫、暴乱等。(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3)其他。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3.中止时效的发生期间。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或法定事由虽发生于6个月前但持续至最后6个月内的,才能发生中止时效的法律效果。4.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1)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为有效,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为时效中止期间,不生时效期间的效力,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2)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应否补足其为6个月,民法通则未予规定,通说认为应该补足6个月。5.诉讼时效中止适用的时效期间类型。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二)诉讼时效中断1.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债务关系在发生之后,债权人必须要在一定的诉讼时效范围之内就主张自己的权益,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有可能会知道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者是延长,咋在不同的情形之下,债务人以及债权人需要履行的义务都是存在着差异的。
总结: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司法规定只有在出现法定的事由时才会导致诉讼时效延长或者中断,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个体户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的个体户规模较小,只有几名员工,有时候还是老板雇佣过来的。发生劳动纠纷后,确定个体户和员工之间的关系至关......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会有质保期,而建筑工程同样也有质保期,我们比较关注的一般都是自己家里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国家对质保期的期限和起算时间也做......
·质权是质押权吗?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区别?
质权是质押权吗?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区别?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担保物权又分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但是表面上质权和质押权两者的......
·医疗诈骗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诈骗的责任有哪些??一、医疗诈骗的责任1、民事责任;首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担当调整医疗欺诈行为的大任,就目前我国当前立法现状来看同医疗欺诈涉及......
·交了学费学校不退怎么办
其实有很多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当中都是存在着一定的乱象的,特别是家长一定要自己主动的去拒绝一些民办学校乱收学费的做法,还有一部分家长是在交了学费以后又想要重新让孩子到其他的学校去上学......
·离婚约定的债权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约定的债权是否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
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