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
(1)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二、如何正确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时,应依照处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由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按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生产、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药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于销售和生产假药的人也是在积极的打击,我国也是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达到了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一定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这也是为当事人做出违法的事情而付出相应的代价。
总结: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一、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
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是怎样的如果你想开一家广告公司,那么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是一定要清楚的。想要省时而又效率的注册一家广告公司,必须对注册流程有一定了解,那么我国一般关于广告公司注册流程是......
·缓刑不被开除的依据是什么?
缓刑不被开除的依据是什么?缓刑不被开除的依据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消,安排不任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
·孕妇第三胎公司能辞退吗?
孕妇第三胎公司能辞退吗?一、孕妇第三胎公司能辞退吗?孕妇第三胎公司不能辞退,因为法律当中明文的规定呢,对于孕妇来说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辞退的,否则已经触犯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能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能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怎么认定单位恶意欠薪的行为
怎么认定单位恶意欠薪的行为有时候单位拖欠员工薪水,确实是因为自己没有收回货款,暂时无法支付员工工资。但有的情况下,单位却是恶意欠薪,即在资金足够的情况下,仍旧不按照约定时间、数额支......
·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行政判决书其他人可以看吗
行政判决书是否保密?行政判决书其他人可以看吗?我们知道行政判决书是在一起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的最终总结文案,它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所经历的所有程序和法律等方面的集中体现,它也能......
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