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批捕,并且与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系。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内提出复核申请,如果提出复核申请,原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存在会被重新认定。在此情况下有可能存在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在复核认定后,检察院才会决定是否批捕。
  
  二、交通事故复核期限是多久?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的请求及其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6.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9、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10、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1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1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1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1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1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6、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做的工作是,确定事故的等级,该工作是由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完成的,若是该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认定的结果存在异议,也可以提出复核的请求,该请求一般都会比被受理,在复核期间,肇事者一般是不会被逮捕的。
  
  
总结: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批捕,并且与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系。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没有毕业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没有毕业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没有毕业证可以签劳动合同,有不些大四学生就已经在用人单位处工作了,他们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此时大学生的身份是实习生。还没拿到......


·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稳定的铁饭碗,选择遵循自己的本心,开始自己的打拼,开始自己创建公司。随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公司自然会由人数较少逐渐......


·酒后寻衅滋事反被打伤会怎样处理?
      酒后寻衅滋事反被打伤会怎样处理?一、酒后寻衅滋事反被打伤会怎样处理1、对方属于寻衅滋事,应当是违反治安管理范畴。如经由公安机关处理,是不可以调解处理的,只能接受行政处罚。2、你......


·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帮助他人保管过东西,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事实上,存在一部分人为了将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于是会有可能构......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怎么处罚
      不管是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还是无证驾驶机动车,其实这两种行为在我国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在单独有其中一种情况的时候,可能大部分人还知道会如何处罚。那要是同时具有这两种情况,此时无证......


·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