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批捕前提审几次?

  一、犯罪嫌疑人批捕前提审几次?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审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如何区分再审和提审
  
  在诉讼活动中,有些当事人只知道起诉,而不懂得重审、再审、提审,甚至将它们等同当作一回事。现将重审、再审与提审的法律概念简述如下:
  
  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
  
  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活动,叫作再审。再审须由本院院长提出,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指令,或因上级人民捡察院提出抗诉而实行,再审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原为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进行,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原为二审案件,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宙理,其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为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把案件提上来由自己审理。提审,应按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此外,上级人民法院依法将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尚未作出判决的),认为以自己作为第一审为宜的案件,提上来由自己审判,也叫提审。
  
  为了尽快的解决案件以及还原案件的实际情况,司法机关也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和调查的,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也是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同时也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连续传唤,如果司法机关在进行提审时出现了违规操作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投诉的。
  
  
总结:一、犯罪嫌疑人批捕前提审几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审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


·商标转让合同书模板 商标转让合同书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
      商标转让合同书模板商标转让合同书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标图样(贴......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一、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吗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


·侵犯肖像权诉讼费是多少?
      侵犯肖像权诉讼费是多少?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其实听说的有关肖像权的案例非常多了,尤其是明星方面,对于肖像权引发的纠纷非常的多。我们经常也听说。那么如果我们在生活中有人侵犯了我们的肖像......


·认罪悔罪表现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太低估现在我国刑侦科技人员的工作,有些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心理在经常侦办刑事案件当中的这些老警员的眼中都是一些小儿科。而且犯罪嫌疑人自己有认罪悔罪的这种......


·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


犯罪嫌疑人批捕前提审几次?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