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新签订合同中断诉讼时效终止是什么意思?

  重新签订合同中断诉讼时效终止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适用条件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合同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意思就是在诉讼时效的六个月期间内因为一系列的障碍问题等不能够实施请求权的就是诉讼时效终止,意思就是暂停案件的进一步发展。终止与中止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法定的原因和法律的后果不同,所以这一点也需要认识到。
  
  
  
总结:重新签订合同中断诉讼时效终止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签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由于商品房交易时尚未竣工,相对来讲更易引起纠纷,购买的风险性也相对较大。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要注意相关事项,避免将来出现纠纷。那么具体的,签房屋预售合同需......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流程主要是什么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平时可以把相关的工作有公司的高管下发到各个部门之间协调完成,但是这些事情总体上都得需要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把关的。而且有些直接关系到公司重大法律风险的事情,可能当......


·取保候审了检察院批捕会收押吗?
      一、取保候审了检察院批捕会收押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


·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
      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一、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合同工干满十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者在......


·有什么病的人可以监外执行
      有什么病的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


重新签订合同中断诉讼时效终止是什么意思?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