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我国土地所有权 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各个独立的集体组织享有的对其所有的土地的独占性支配权利。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
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
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条件
第十九条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第二十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 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三条 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六十条》公布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止使用的,有下情况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者经过一定补偿的;
3、通过购买房屋取得的;
4、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的。
农村的土地基本上都不归国家所有,在我国,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的使用政策是完全不一样的,在法律上,城镇的土地称之为国有土地,而农村的土地称之为集体土地,村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城镇市民是没有权利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
总结: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累犯是否可以假释?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累犯是否可以假释?在实际案件中,累犯......
·患有精神病法院会判离吗?
患有精神病法院会判离吗?一、患有精神病法院会判离吗看具体情况定。法定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如果法官认为达到了这一标准,就会判决离婚,不管一方是否同意。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
·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怎么办,借钱不还起诉后仍不还相关注意事项在社会中打拼,难免会需要借钱与人或向别人借钱,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发生对方借钱不还,起诉后仍然不还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很多人误解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定义,认为只要分居超过2年以上,就算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呢?这是完全错误的。就像当初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一样,离婚也需要进行公证,这才是......
·交通伤理赔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
交通伤理赔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一、交通伤理赔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想的最多的就是索赔,无论您是选择跟对方和解结案还是诉讼结案都需要证据,充分且有力的证据......
·一、福建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福建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福建省实......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