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工资的20%违约金是合法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1)、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1)、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1)、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1)、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2)、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3)、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5)、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违约责任并存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来行使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事故的发生,而导致其他无辜的主体人身,或者是健康受到侵害的,可以提出获得赔偿金的请求,此时一般是由开发商支付。开发商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故而会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就与建设单位约定违约金。
  
  
  
总结: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工资的20%违约金是合法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他项权证解押民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是很有必要的,现在房管部门就是为了方便于我们查询房产的抵押登记信息,所以他项权证作为不动产抵押的重要凭证,不动产当初有抵押自然将来也会有......


·诈骗尚未构成犯罪处罚是什么
      诈骗尚未构成犯罪处罚是什么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


·离婚冷静期适用什么情况?
      离婚冷静期适用什么情况?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指离婚双方......


·如果夫妻离婚房屋谁优先
      尽管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高的,但是为了结婚,您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购得一套房子。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没能很好的处理好婚姻生活当中的一些问题,导致夫妻关系破......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可以申请续期,但具体如何操作,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需要土地使......


·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
      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那么此时往往会按照涉外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在这方面其实与国内婚姻的处理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性。如果夫妻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话,首先还是要先确定管辖权问题......


工资的20%违约金合法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