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二、追讨欠款的途径分析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2、找追债公司帮助3、法律途径实际上,拖欠工程款的这种现象在建筑领域内是比较常见的,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诉讼时效。可是,很多开发商可能以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各种各样的借口延迟支付工程款,和对方讨要工程款的方式要灵活应对,千万不能通过暴力的这种方法强行索要工程款。
总结: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集资诈骗追诉的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诈骗分子是需要非常警惕的,因为现在的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十分的高明,很多时候在不知不觉中就将财物骗走,集资诈骗也是一种十分高明的诈骗手段,它是会构成集资诈骗罪的,但是......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需要债权人确定所借的债是否属于债务人本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也就是说不属......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贷款吗,哪些人不适合购买?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贷款吗,哪些人不适合购买?一、自住型商品房可以贷款吗自住型商品房申购过程中,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全款,那就只好贷款。如果是首次购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继承是法律基本名词,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不同,因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对于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
·河南省事业单位退休年龄的规定有哪些?
很多在职职工对于自己的退休年龄都有很多疑惑,虽然国家对于退休年龄都有相关法规约束,但是各个地方的事业单位又有着细微差异的政策条件,在此我们针对河南省事业单位退休年龄为您进行了详细的......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