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宣判以后多久可以探望?

  
  宣判以后多久可以探望?
  
  
  法院判决关押监狱后即可依法申请探监。
  
  
  根据《监狱法》第四节 通信、会见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扩展资料:
  
  
  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3、时间条件
  
  
  这一条件规定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第五条 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安排、会见办理流程、所需相关证件等内容。罪犯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
  
  
  第六条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
  
  
  第七条 视频会见的,罪犯可以向监狱提出申请,监狱准予会见的,应当确定会见时间,通知亲属、监护人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知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探望的权利一经法院判决入监之后即可执行,在申请探监权的时候,家属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是不允许家属与犯人进行通信往来的,在探监的时候,申请还需要缴纳相关的手续费,如果是未成年人也可以对探监进行申请。
  
  
  
  
总结:宣判以后多久可以探望?法院判决关押监狱后即可依法申请探监。根据《监狱法》第四节通信、会见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地摊经济的刺激表现在哪些方面
      地摊经济的刺激表现在哪些方面1、能够促进大量去库存大量地摊经济活动的出现和发展,促进和消化着巨大的企业库存,在为企业带回回笼资金的同时,盘活了大量的占用资金,使得企业可以加快资金......


·如何认定主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
      如何认定主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那怎么认定合同无效呢,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注意相关事项,而订立了无效的合同怎么处理?接下来,就让我......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监事会的成员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监事会的成员人数规定是怎样的?很多大企业中都设有监事会。那么监事会是干什么的,它有哪些职能,它的法律地位又是怎么样的?监事会的成员人数有怎样的规定,其实公司法上的监事会和国有企业的......


·监外执行期间一直怀孕还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期间一直怀孕还可以监外执行吗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公民的各项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主体不得非法侵害,在民事主体受到来之他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的侵害时,若双方就各项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


宣判以后多久可以探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