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处罚规定是什么?

  
  在具备一定高度的地方将东西丢下因为物理方面的原因会出现很强烈的冲击力,在这个原理之下如果在高楼上丢东西就非常容易导致相关人的严重伤情,所以对这种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的肇事人就必须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的处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高空坠物处罚规定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高楼坠物伤害案件应适用该条规定,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其责任人是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此应将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列为被告。
  
  司法实践中,在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情形下是好解决的,也不会发生争议;但如果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确定,本条适用上就遇到了困难。前述几起案件,将二楼以上的全部住户列为被告,无论是原告起诉还是法院判决,都是不得已之举。
  
  综上所诉,高空上的坠物导致的行人人身或者相关财产的损伤直接的赔偿人就应该是坠物的主人,而坠物的肇事者如果仅仅是存在过失的嫌疑就只需要将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全部负责并且支付相关的损失补偿就可以弥补其过错,但是如果存在故意就必须用刑法处罚。
  
  
  
总结:在具备一定高度的地方将东西丢下因为物理方面的原因会出现很强烈的冲击力,在这个原理之下如果在高楼上丢东西就非常容易导致相关人的严重伤情,所以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


·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
      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这要从起诉离婚的定义了解起,其实很多人也都知道起诉离婚是向法院起诉,此时肯定需要打官司,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对案件作出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影响到赔偿数......


·婚姻破裂男方要求归还聘礼可以吗
      中国近千年的习俗都是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就会准备一定的聘礼去女方家提亲,那么如果男女结婚后感情破裂,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礼呢?关于婚姻破裂男方要求归还聘礼这个问题,请看我们......


·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
      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一、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


·年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
      年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杭州市,其实是我国的一个经济和科技比较发达的城市了,加上现在国家政府的进步,每个地区现在新修建的高楼大厦和建筑物是越来越多了,但是每个地区可使用的土地面......


高空坠物处罚规定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