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贷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放贷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即夫妻双方做为共有人对全部夫妻财产不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共同的财产对于夫妻两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我国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都是有规定的,必须要是在婚后所得,而且双方也没有任何的约定才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双方在分割的时候就要认定好,这样才能处理好所有事情。
总结:一、放贷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休哺乳假从什么时候计算
休哺乳假从什么时候计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书可以......
·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1、货物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它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承运人是指提供运输服务的当事人,包括运输企业与个人。凡是取得运输服务资格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批准的经......
·申请仲裁需准备什么材料?
在现今社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所以在面对用人单位时,不再像以前那么畏首畏尾的,这也是劳动仲裁能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因之一。那么,实践中,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
·非法集资如何处理办法?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
·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是怎样的对于任何公司来说,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情。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公司的董事长,属于权力最高执行人......
一、放贷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