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
  
  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三、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公民在通过向开发商购买土地等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租赁给其他人的,但是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并非就意味着其所有权也被一并租赁了,这是由于我国的任何公民都是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的,租赁之后需要缴纳税额。
  
  
总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司法鉴定中的视频还原是否有效力?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证据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书信或者发票等等,现在很多人在纠纷中会录制视频来反映案件发生的经过,保障自己的权益。有的时候视频会被人为的破坏,这时候就应该司法鉴定进行视......


·什么叫寻衅滋事案件,罪名是什么?
      公共场合人员密集,难免存在一些磕磕碰碰,这时容易情绪激动而造成一些事故,会有人在一定的场合里无事生非,为社会造成一定损害,会被判为寻衅滋事罪,那么,什么叫寻衅滋事案件罪呢?本罪与聚......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什么一、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什么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


·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可以吗?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男方家产可以吗?不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而不是因为男方出轨而分割男方的家产。......


·著作权保护何时开始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