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

  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在债权人债务期限满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保证人需要承担债权人未履行的责任。若是在保证期内,债权人做过保证不必保证人偿还其债务的话,保证人则不用负责任。具体来说若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在规定期限内承担责任,那么保证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超过期限的话,法律将不给予任何的保护措施。在民法理论中存在除斥期间,也就是保证期间,指的是权利人仍然享有实际的权利,若是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实际上的权利将会被失去。而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又有很大的差别:1.首先是结果有很大的差别。超过期限的诉求,法律不予任何保护措施;2.其次是其所具有的约定性和法定性,也是保证期间所具有的,但是诉讼时效由于是法定的,因此不能够进行约定。如果最后的保证期间是法定的,那么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在当时的情况下约定并不明确或者没有进行约定。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是属于强制性的。在相关的规定中,若是在诉讼期间先放弃诉讼的一方,法院不予支持相关的规定,当事人也不能够妨碍其适用情况,否则所做的约定视为无效约定。3.最后,保证是不变的,诉讼是可变的,根据除斥期间的论证,权利人在超过保证期间的规定后,行使的权利将消失殆尽。而设立其的目的是使权利的行使归于确定性,使权利人能够及时行使权力,也是稳定权力与法律的关系。而诉讼是可以随时终止的。保证期间要求权利人在相应的期限之内对权利进行行使,增加了权利人的责任。而在现实中,大部分的权利人由于对法律理解的疏忽而导致发生一些与权利有关的案件。因此,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双方在进行约定的时候必须目的明确。合同的保证期间若是与债务履行的期限一样,那么是被视为没有约定的,且保证期间必须在债务期满的六个月之内起。
  
  
  
总结: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在债权人债务期限满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保证人需要承担债权人未履行的责任。若是在保证期内,债权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履行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履行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


·离职两个月后入职可以吗?
      在现实生活我们这些给别人打工的,由于在一个地方呆习惯了,或者离开原单位后,又没有找到像之前公司那么合适的工作,此时就想要回到原公司上班。但也会有一个忧虑,毕竟离职也有一段时间了,不......


·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相关材料并确定公证申请人对被继承人的房屋享有继承人身份及资格的行为。为什么需要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在生活中,有很多家庭因为房产继承的问题闹得不可......


·劳动者的空调综合症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的空调综合症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的空调综合症算不算工伤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高温列为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将职业性中暑列为法定职业病,而“空调病”尚不属于工伤范畴。......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


·店名商标侵权吗
      不构成,只是店名使用,不在与注册商标同种类商品上使用,并且字体、设计外形不相近似,不易造成混淆的,不构成侵权,构成注册商标侵权,一般属于以下情形:(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