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
  
  无论是划拨租赁方式,还是出让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都要先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
  
  抵押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确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
  
  二、抵押土地使用权贷款要注意哪些?
  
  1、抵押房产房龄需在二十年内
  
  2、贷款期限长为十年
  
  3、比较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值的70%
  
  4、各贷款机构利率执行标准不一致
  
  5、作为抵押的房产需要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6、若用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则需取得他人同意
  
  7、抵押房产有变现能力。
  
  8、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9、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
  
  10、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
  
  个人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能够抵押贷款的,可是,在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就等于把地上附着物也给抵押出去了,很多时候,抵押权人关键还是要看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子的产权年限已经有20多年,这样的话就算满足了抵押贷款的条件,银行也有可能根本就不同意放贷。
  
  
总结: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小男孩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小男孩怎么办?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义务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维护手段,不会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而结束。很多人在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会协商决定,或者诉讼由......


·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我们不时会看到网络诈骗的新闻,网络诈骗甚至可能导致一个生命的消失,这一危害已经是极大的了。我国也在逐步完善网络诈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网络上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严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1、验产权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


·离婚南方支付抚养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就要承担生活、教育的抚养费。其中关于抚养费的金额多少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标准规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应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下的,再......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生活中经常存在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而且不乏虚构事实完全恶意中伤他人的情况。那么,我们该如何认定诽......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