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内容?

  消费者权益内容有哪些权利
  
  一、消费者权益内容有哪些
  
  (1) 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保护机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二)保护组织
  
  1.消费者组织
  
  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运动发展的产物,是消费者行使结社权的结果。消费者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它是一种社会团体,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 不以营利为目的。
  
  2.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有七项职能,即: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作为消费者更多时候是关注其权益,毕竟很多时候消费者的权益都是受到了损害的。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消费者的义务。而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了争议,可以向有关机构寻求保护,比如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消费者协会等等。
  
  
总结:消费者权益内容有哪些权利一、消费者权益内容有哪些(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


·侵权责任法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


·国家搬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搬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房屋搬迁补偿方式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搬迁补偿方式有三种形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运用相关的法定依据标准,并委......


·没有收养证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没有收养证明如何解除收养关系收养证明就是领养证,领养证就是证明领养关系存在的一个证书。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领养证的办理可以表明谁是被收养人的......


·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比例是什么?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具有其最低保质期。工程质保期时间内如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寻求补偿,这也是对使用者的一种权益保障。那么,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就相关问题为您做相......


消费者权益内容?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