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是有合同的
工程承包是有合同的,同样的,工程质量的保证金也是根据合同有管理的办法的,以下为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所制定的几项条例:
1.此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得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的;
2.此法是指双方人员(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应付的款项中预留一部分资金出来, 以保证在对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即缺陷)进行维修。而缺陷责任期时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双方在合同中拟定;
3.在招标文件中发包人应明确有关的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等情况,并对有关保证金在合同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以下约束:
(1)保证金的预留比例、期限以及预留和返还的方式;
(2)对利息是否有计算收费;
(3)保证金的相关事宜以及工程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的处理方式;
(4)缺陷责任期之间出现问题的赔偿方式以及期限和如何计算;
(5)若逾期,那么违约金的支付以及应受的责任。
4.在缺陷责任期内,保证金的管理应该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是发包方被撤销,那么保证金也会随着其他的相关资金一并移交给使用单位管理并代行相关职责。双方也可以让第三方金融机构对保证金进行管理;
5.也可以由银行保函代替预留的保证金;
6.对在竣工之前已经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同时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同时交出;
7.按照合同规定,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应在工程价款额度的3%左右,不能高过,若是由银行保函代替的,同样也是在3%左右;
8.缺陷责任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另一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那么缺陷责任期则从实际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算起,若是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那么在提交验收竣工之后的一个半月之内自动进入缺陷期;
9.如果是因为承包人造成的原因,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如若不然,发包人可以按照约定在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中扣除,超出的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承包人在进行相应的负责后,仍要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其他人造成的原因,承包人不用负责,发包人全权负责,且不得扣除保证金中的金额;
10.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完成约定之后,在到期之后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11.发包人在接到申请之后,在半个月之内以合同进行核实,没有问题之后便返还给承包人,没有明确约定的,也应当在半个月之内返还,否则会承担违约责任;或是在半个月之内没有答复的,则视为认同申请;
12.双方有争议的,则按照程序处理;
13.相关单位关于保证金的约定,按照此办法执行;
14.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15.旧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废止,新的在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总结:工程承包是有合同的,同样的,工程质量的保证金也是根据合同有管理的办法的,以下为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所制定的几项条例:1.此办法是根据《中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首付没付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付没付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首付没付完的合同问题1、合同约定中首付金额,按揭或公积金或其他付款方式有时间约定,通常按揭或公积金是开发商代办。2、一般交完首付后,签署购......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
·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开放,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也成了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也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确已无法生活下去的,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诉......
·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是什么?
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是什么?企业动迁是现代拆迁活动的一种分支,它不同于单纯的自然人拆迁户,企业动迁是它的办公楼动迁,但可能赔偿费用远高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的费用,在这种情......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工程承包是有合同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