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即仅有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给劳动者设定违约金):
单位出资培训:单位出资培训并与接受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错性解除):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
(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欺诈: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刑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合法!1.要获取员工做出严重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充分证据。2.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程序要合法,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规章制度跟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制度的规定无效。
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十五种情形
(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予支持。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 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是要具体的情况。并不是只要终止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一般要是因为劳动者原因、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此时单位其实就不需要支付。
总结:一、劳动合同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者单方解除: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逐步达到了小康社会。因此,我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逐步达到了小康社会。因此,我们国家的有车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所以,近年来与醉驾有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丧生于交通事故。有很多人都......
·如果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
如果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必须立即报警(拨打报警号码110、122,救护电话120,如果该人被困车内,还要拨打119通知消防队救援)并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如何处理?《道路交通......
·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经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就应该停止缴纳社保,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这时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各种证据资料,......
·一般抚养费可要求多少钱
一般抚养费可要求多少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公司法利润分配的时间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利润分配的时间顺序是如何规定的?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