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为规范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应在一个月内立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住址无法向被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人送达抗诉书的;
(三)以有新证据为由提出抗诉,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
(四)以有新证据为由提出抗诉,但该证据并不是指向原起诉事实的。 人民法院决定退回的刑事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提出抗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涉及新证据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新证据,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指向原起诉事实并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
(一)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由于客观原因未予收集的证据;
(三)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庭审中未予质证、认证的证据;
(四)原生效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或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第四条 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理能够查清事实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裁判;
(二)经审理仍无法查清事实,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
(三)经审理发现有新证据且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五条 对于指令再审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六条 在开庭审理前,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
第七条 在送达抗诉书后被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人未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到案后,恢复审理。
第八条 被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对能够查清事实,确认原审被告人无罪的案件,应当予以改判。
第九条 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原审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判决宣告后立即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原审被告人的近亲属。
第十条 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刑事案件有二审,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提出的上诉,再有就是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的抗诉了。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直接针对一审的判决结果的,所以在提出抗诉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并且可以改变原来的判决结果才行,另外,抗诉也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总结: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为规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移送管辖裁定可以申诉吗?
移送管辖裁定可以申诉吗?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
·对外公的遗产外孙能继承吗
一、对外公的遗产外孙能继承吗?外孙不能直接继承外公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
·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在现在生活,可能有些人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所不得不出售房屋,出售房屋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费用,比如说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那么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房屋进行交易的......
·商标的宽展日期怎么算?
商标的宽展日期怎么算?一、商标的宽展日期怎么算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
·股东户数增加有何影响?
股东户数增加有何影响?一、股东户数增加有何影响?股东户数增加的影响就是对于公司的一些投资方面会有所增加,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
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