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二、回避的方式有几种
  
  回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遇有民事诉讼法等40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主动不参加对案件的审理或任务的执行。另一种是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存在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时,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的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结合起来,有利于促使回避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对案件的公正审判。
  
  刑事诉讼当中的回避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回避,而另一种则是针对参与案件审理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的回避。至于回避的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有两种,包括这些人员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回避,其中都是需要符合法定的回避事由。
  
  
总结:一、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项目经理部能否正常运转,首先是项目经理的人选问题。选择什么人担任......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


·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合法的吗?
      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合法的吗?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


·申请信息公开时间期限是多久?
      申请信息公开时间期限是多久?在现实生活中,信息公开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信息公开不仅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依法获得信息公开也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公民对政府进行监督,也有......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


·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有哪些?1、研究把握仲裁规则和相应通知书。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定了仲裁机构,一般情况下即视为双方均同意按照该机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而仲裁规则是指导整个仲裁程序的......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