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

  
  一、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那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对于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负债的缘由是什么。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此时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
  
  
  现实中,如果夫妻的感情不和,或者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话,会导致双方分居分居之后,其中一方可能会,由于资金的问题欠下外债,这个时候要选择离婚的话,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是值得商榷的,并不是一律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总结:一、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出借人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出借人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一、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股权投资作为一种较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一直都是较高风险与较高收益并存的。但是除了较高的风险,股权投资市场还存在很多我们普通人难以发现的骗局,无形中增加我们的风险。......


·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生活当中的工种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也就是说,国家实际上要求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来进行约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还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仅仅凭借口头的形式......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我国公民现在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使用,是因为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我们才可以放心的使用土地。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对在我国怎么办......


·打架斗殴的意思是什么?
      打架斗殴的意思是什么?什么是殴打他人?打架斗殴的意思?本站的我们在此特此收集了有关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材料,加以差异,防止再发作差错的判别,防止将殴伤他人、打架斗殴和受害人等概念相提......


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