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无故旷工辞退流程是什么?

  员工无故旷工辞退流程是什么?员工无故旷工辞退流程主要是首先明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矿工几天可以辞退,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无需给与补偿,如果联系的到员工可以联系员工到公司来拿辞退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无法联系到员工,可以将辞退通知向员工入职时登记的地址快递,留下快递单证。一、公司有权制订规章制度以维护工作生产秩序。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本案中,公司在《员工手册》中制订有关旷工处罚的规定,是公司行使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为履行正当生产管理权而制订相应规章制度的合理做法,其合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应受法律保护。二、规章制度适用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企业虽然有权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员工时,必须受到相应的约束,以防止其滥用权力,侵害劳动者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中,公司的《员工手册》是经工会参与制订的,有关旷工的规定并不违反法律,王某入职时也签收了员工手册。该规章制度符合民主制定程序、内容合法、向职工公示这三个条件,当然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三、规章制度对旷工处理有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劳动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如何界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具体界定应属于单位自主权的范围。虽然我国1982年出台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后于2008年正式废止)第18条规定,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1994年《劳动法》出台,其第25条规定效力高于此条例,须优先适用,因此职工主张此条例无效。单位让员工在单位上班并且针对他们的劳动给相应的工资,也是基于希望员工尽可能多工作和完成任务才能得到更高的效益,如果员工没有遵守上班的规定就直接走人而不和单位说民情况就是旷工,违背了公司的规定就是法律允许的辞退的情况之一。
  
  
  
总结:员工无故旷工辞退流程是什么?员工无故旷工辞退流程主要是首先明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矿工几天可以辞退,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无需给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网上玩彩票输钱了报警是否可以?
      网上玩彩票输钱了报警是否可以可以报警,但是同时也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为网上赌博提供平台,收费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并提供结算支付手段的,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都是犯罪行为。赌博行为是违......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


·一般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


·单位工程验收结论由谁填写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该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提上了日程。相应的法律法规陆续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而与环境保护相对的则是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到底......


·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
      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一、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不可以,这种做法纯属炒楼花嫌疑,是国家坚决取缔的对象。房子转卖必须要等产权证和土地证都拿到下来完以后才能卖的。《中华......


员工无故旷工辞退流程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