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债务问题无法准确认定而产生,介于此,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明确规定显得尤为重要。现行法律对夫妻债务问题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在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只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婚姻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也过于概括,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改条规定的把握与适用难以有一个准确的标准来衡量。针对此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新司法解释在今年1月8日通过,1月18日起开始实施。新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认定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概括来讲就是由夫妻共同签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所负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生产经营或是有证据证明确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解决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之后,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离婚案件中不乏一些因为当事人对清偿分配问题协商不一致而提起的离婚诉讼,而该问题其实就是对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因为偿还共同债务首先就是以共同财产来清偿,离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无异议的,仅仅是对偿还分配问题无法达成合意,只要解决了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即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偿还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无法还清全部债务的,因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不足还清的部分夫妻双方均有清偿义务,具体如何分配先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总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遗弃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有些人认为只有丢掉孩子才是遗弃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些有能力抚养子女和父母却不抚养的人,就已经犯了遗弃罪。只有更好的了解遗弃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才能对是否是遗弃罪......


·怎么分担抚养费费用
      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或者离婚后,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做出协商处理。那么实践中如何对未成年子女的分担抚养费费用呢?相信很对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


·一,遭遇交通事故掉了牙齿可以做伤偿鉴定么
      一,遭遇交通事故掉了牙齿可以做伤偿鉴定么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人生受到了伤害您肯定会找使自己受到伤害的那个人进行赔偿,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工伤,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017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中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现在每个人几乎都会有一张信用卡!如果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动的话,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还有很多情况,比如恶意透支,在规定期限没有归还本息,使用伪造信用卡的都会触犯中国刑法......


·公司拖欠工资去住建局投诉有用么
      公司拖欠工资去住建局投诉有用么?公司拖欠工资去住建局投诉是没有用的,拖欠工资应该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