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
一、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
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的金额为:最高法院公布2017年国家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的赔偿法中对于受害者的护理费用的标准是每天219.72元,在接受审判或者审理期间产生的误工费也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计算的。主张进行国家赔偿是需要当事人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提出申请的,如果没有申请的或者超时申请的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
总结:一、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的金额为:最高法院公布2017年国家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
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一、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呢合肥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二套房最低首......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
·重大飞行事故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重大飞行事故罪追诉时效是多久?重大飞行事故罪追诉时效是两年,刑事案件是有追诉期限的,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后,犯罪分子便不会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人们再也不能够将犯罪分子给捉拿归案了。根据......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
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