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医疗期满是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到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所面临的伤情多数都是因为单位的缘故引发的,所以单位在职工此种情形下应该给予法定的补偿或者是经济上的合理帮助,尤其是员工在治疗的时候因为没有办法去完成单位原本职务的工作,而单位也应该照常给他们发放基础的工资以保证生活。
  
  
  
  
总结: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各大政府的相关的网站上都可以查询到一些信息,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途径,当然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具体的申请公开途径,很多人想知道......


·工地死亡私了一般赔偿多少?
      工地死亡私了一般赔偿多少?私了的话是双方协商,赔偿数额死亡者家属没有异议就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


·男方离婚房屋补偿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
      男方离婚房屋补偿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即使协议显失公平,也错过了......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的问题5种情况是哪些?
      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如果......


·要是租房子违约了怎么办
      租房子违约了怎么办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


·离婚中男人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中男人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