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是全部报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3、已经过工伤认定。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可见,在确认是工伤的情况下所有的医药费用的花销都不应该由职工个人来承担。但是,也不必急于先到工伤保险机构去报销医药费,工伤之后产生的赔偿项目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很多,就算是没有必要再申请工伤鉴定了,也要应用计算出其他的各项经济损失,最后一并到工伤保险机构进行报销。
  
  
  
总结: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是全部报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刑事案件中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


·国家机关造成的冤案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在身边,总有一些人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了法律的严厉的制裁,这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可是您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人是因为蒙冤入狱,国家对于这些人是怎么处理的呢?新闻也有报道,说某某因为蒙冤入狱......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随着社会的进步,贷款这个名词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当中,当人们在生活中资金问题,这时候免抵押担保贷款成为你解决问题的一大重要途径,那么一般申请免抵......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民法典》中对耕地草地林地的规定如下:第三百三十二条耕......


·一、争议标的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以谁为被告?
      一、争议标的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以谁为被告?争议标的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以其他可以继承遗产的人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


一、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全报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