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时,为了能够更好地从事鉴定工作的需要,一般会设立相关的鉴定机构,或者委托司法鉴定。对于公民来说,了解一些关于公安机关进行司法鉴定或者委托司法鉴定的一些程序上的问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的我们就着重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的内容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关于司法鉴定的责任问题。 ?
  
  
  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关于司法鉴定的责任:轻重伤是伤情鉴定,主要目的是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进行。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内部设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聘请公安机关以外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同时根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鉴定机构须对鉴定结论承担责任。
  
  二、公安机关委托机构鉴定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4、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5、对有争议的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6、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7、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8、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9、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的,通知其亲属或者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1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1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上文是针对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的内容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关于司法鉴定的责任问题的全部介绍情况。总的说来,公安机关在进行司法鉴定的相关过程中,和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是不大一样的,公安机关是不会接受社会的司法鉴定的委托,而是为了案件的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您对此应该要有所区分才行。
总结: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时,为了能够更好地从事鉴定工作的需要,一般会设立相关的鉴定机构,或者委托司法鉴定。对于公民来说,了解一些关于公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常见的七种形式涉嫌非法集资是哪些?
      企业为了扩大生产会向公众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有理财意识的公民会有选择性的投资。发行股票、债券的方式是集资行为,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非法集资的现象,故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时,了解一些集资......


·在我国网络诈骗多少
      在我国网络诈骗多少成罪网络现在已经是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一个新兴的平台,所以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并没有说是网络诈骗罪,网络诈骗罪也是按照诈骗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的。不过如果说......


·如何进行现场实物的封存
      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时应严格按照无......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经济实力能够聘请律师的话,自身的权益肯定是无法直接得到保障的,司法的途径也不好进行维权,法律援助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扒窃未找到赃物可以立案吗?
      扒窃未找到赃物可以立案吗?一、扒窃未找到赃物可以立案吗?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是否可以认定来决定是否立案,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


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