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计算?有哪些标准?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展开介绍。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三、应该坚持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总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死,其家庭会陷入无限悲伤,可能面临生活困难。相关部门出台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计算办法就是为了责任方能够及时将赔偿金给与受害人家属,帮助其渡过难关。如果受害人家属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能找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诉。
总结: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概念并购重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市场的通常说法。包括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对上市公司股权机构、资产和负......
·被告人在异地怎么起诉
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
·曲阳交通局客运处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曲阳交通局客运处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
·合同诈骗罪民事部分如何处理?
合同诈骗罪民事部分如何处理?合同诈骗罪的民事部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在民法上主要属于几种情况:1、无权处分。即犯罪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错......
·债务与债权的区别
债务与债权的区别一、债务和债务的概述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一、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