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离婚官司当中要准备的这些手续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单纯的针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话需要准备的手续就是因人而异了。因为对房子,车子,现金等这些财产的分割和转移需要准备的手续都不一样。可以等到财产分割判决书下来了以后,根据判决书的判决结果逐步办理财产的分割。
总结: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一、引发争议的起因以往审核工程概算时,征地拆迁费按一笔数(不列明细)列入概算汇总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包含了征地拆迁费;在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
·盗窃罪怎么减刑,可以减刑多少年
《刑法》中规定了几百个罪名,虽然针对不同的罪名,规定的量刑处罚标准不同,但具体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时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那么也是有机会减刑的。说到这里,您知......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各种特定情况,对企业的发展、甚至生存造成重大影响,如因为经营不善发生巨额亏损,导致企业难以为继,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故意伤害他人一旦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处刑罚。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主要是: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特征: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于聚众赌博的,只有组织者或者首......
·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可以生效
仓储合同在什么时候可以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
一、诉讼离婚分割财产手续有哪些?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