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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1、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为了及时抢救伤者,用事故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2、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而暂时离开医院,但是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3、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确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离开现场,但没有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4、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发生事故。5、发生事故后,有证据证明事故车辆驾驶人因现实的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听候处理的。6、车辆驾驶人在现场勘查以后,事故进入后续调查取证阶段藏匿的,在事故责任认定中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二、哪些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在交通肇事中,逃逸可以说是其中十分严重的情节了,此时无论是否会认定为犯罪,其实对逃逸之人的处罚都是比较重的。尤其是在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同时存在逃逸情节的,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若因为逃逸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那么将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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