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叫第二套房

  什么叫第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一般对第二套房的认定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而此时除了要考虑家庭房屋的数量之外,同时也会结合房屋贷款来考虑。从这个角度来看,对第二套房的认定范围就会宽泛很多。而现实中,被银行认定为第二套房的情况主要有七种,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大家可以适当了解。
  
  
总结:什么叫第二套房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网络诈骗案件一般几个月结案?
      网络诈骗案件一般几个月结案?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应用,很多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不法活动,很多人表示对猖狂的网络诈骗行为很无奈,但是我们面对网络诈骗其实也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


·软件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准确的来说,使用权属于许可。软件使用许可是指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订立的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这种协议,使用人不享有软件所有权,但可以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


·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 一、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
      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一、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活动,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是:(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
      剧本版权转让合同该怎么写?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剧本是有版权的,由版权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足以证明版权的重要性。由此可以看出,如今您的版权意识是越来越强了,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


·法律援助的特别事项主要有什么
      法律援助的特别事项主要有什么现在的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就离不开法院的存在,很多人对于法律的专业知识不是很了解,在起诉的时候就应该请律师帮助,律师也是要收费的。有的群体因为......


·一、子女抚养费何时开始给付?
      一、子女抚养费何时开始给付?自判决生效后给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什么叫第二套房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