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一、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新《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之规定,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一)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6、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7、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8、礼金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9、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修订后的《民法典婚姻编》已经否定了婚前财产经过5-8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此,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借条一般是在婚姻的续存期间所存在的,对于此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证据,除非是另一方提了相反的证据,没有产生这笔金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总结: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一、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新《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欠钱不还胜诉之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胜诉之后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


·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民事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为了降低该紧急情况所带来的损害而采取了紧急救助与紧急避险的行为,这些行为......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买卖房屋都是要签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也不例外。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去具体分析。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商标续展后什么时间别人能注册?
      商标续展后什么时间别人能注册?一、商标续展后什么时间别人能注册?商标续展后别人不能注册,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没工作的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人才市场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并指明其保管......


·醉酒驾驶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主要包括了两方面,即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