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要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虽然是不同的两个罪名,但是二者之间也有一些不可忽视的相同点。就包括,二者的犯罪主体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侵犯的均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当然,在客观方面,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也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总结: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资料?一、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资料?1、纳税人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过后,原件需退还给纳税人)。2、纳税人误征误交税款期间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就不能违约了。如果违约,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缴纳途径  (一)直接办理  1、......


·公司赔偿金年限怎么算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公司赔偿金年限怎么算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中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于是首先要确定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这里面就涉及到确定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而经济补偿金的......


·丈夫遗弃哺乳期的妻子构成遗弃罪吗?
      在我们中国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子女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但是也不乏有人道德沦丧,不但夫妻间不互帮互助,甚至连年幼的孩子也不想管......


·因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外情无疑会破坏原本圆满的夫妻感情,对无过错的一方无疑会产生很大的伤害。而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如果因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而此时能够向婚姻中的第三者要求赔偿吗?关于这两个......


要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