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合同毁约要不要拿回来

  试用期合同毁约要不要拿回来?在试用期毁约的话不需要把劳动合同交给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公司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这些书面协议并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制度,那么劳资双方都是必须要遵守相关条款的,但就算是劳动者单方面的毁约了,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公司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把劳动者手中的那份合同给拿回来。
  
  
  
总结:试用期合同毁约要不要拿回来?在试用期毁约的话不需要把劳动合同交给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况怎么办?
      一、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况怎么办?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况的相关规定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


·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2023
      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一、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


·随着现在经济压力的越来越大
      随着现在经济压力的越来越大,好多在处面的打工者都选择了租房子住,但租房子是肯定要有租赁合同的,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吗?只要是和房东协商好的话,是......


·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许多的家庭纠纷就与房屋的继承相关。其实只要明确了继承人的顺序,清楚我国关于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这种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再婚后的财产继承也充......


·一、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如何分配?
      一、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如何分配?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


试用期合同毁约要不要拿回来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