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

  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
  
  一、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
  
  如果男性强迫与女性残疾人发生性关系,那肯定是强奸罪。属于情节恶劣,应当从中判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相关规定
  
  (一)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强奸犯罪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进入青春期后就会产生性要求。如果缺乏排遣性冲动的正当方式(如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活动),又受到渲染色情暴力的淫秽物品的不良影响等不能自控,就可能正常的性心理向性犯罪心理转化,导致强奸行为发生。强奸犯可分为攻击型、恐吓型、淫欲型、冲动型4类。
  
  强奸需要对方产生主观的故意,实施了足以能够压制受害者反抗的行为,包括暴力行为,或者是一些披露隐私等进行威胁,甚至可以通过昏醉来强奸,都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实行行为,依法处罚。
  
  
总结: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一、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如果男性强迫与女性残疾人发生性关系,那肯定是强奸罪。属于情节恶劣,应当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使用权房可以买卖吗?
      在房地产交易市场里面,比起二手房使用权房更受众人欢迎,所谓的使用权房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公房,公房的房屋产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的,使用者没有产权,即使没有房屋产权在房地产交易市场......


·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一、不小心泄露个人信息咋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子盖好卖出去后,出钱购买房子的人就业主。业主方不仅拥有在合法范围内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出租等权利,还对房子所在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只有明......


·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很多业务的性质上都偏向于公权性而不能由私人介入到有关国家属性的金融业务当中去,所以在聘请职工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其专业的素质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那么作为银行的员工,银......


·续展证明什么时候下发给申请人
      续展证明什么时候下发给申请人商标续展通知书一般为6个月左右下达。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


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