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4)知识产权收益;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怎么起诉分割财产?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尽管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但原告也需要在诉讼状当中表明对方的具体过错行为,而且要提供相对应的证据,另外就是,过错方也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所以,一般不能直接让过错方净身出户的。
  
  
总结: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租售同权是指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享受同样的待遇
      租售同权是指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享受同样的待遇,放在上学问题上来看,即租房者与购房者可同样享受该房产地的教育资源。那么租售同权对开发商如何影响呢?如果租房与住房可享受同样的教学资源,那么......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答辩状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答辩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判决存有异议,可以进行答辩,答辩时应当有事实证据,就法院某一项判决,与事实不符,应当重新受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享受以配偶身......


·一、签了劳动合同后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后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需要支付,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后,被辞退,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智力成果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财产有一个特征就是可以转移。技术开发,自然是属于个人的智力成果,所以技术转让是被允许的。当事人就技术......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处罚乘客抢方向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处以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


·郑州市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郑州市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