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仓储合同保管方?

  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一、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一)保管方的权利:
  
  1、仓储费用请求权
  
  2、损害赔偿请求权
  
  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括性质、瑕疵)等所受的损害,可以要求存货人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已知有问题时,则不在此限。
  
  3、留置权
  
  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货物,因保管费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仓储物的瑕疵而遭受的损害,在存货人拒绝赔偿时,享有留置权。
  
  4、提存权
  
  我国《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二)保管方的义务
  
  1、给付仓单义务
  
  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84条规定,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仓储物验收时保管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危险通知义务
  
  在遇到以下情况的,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1)货物发生变化。例如,发现仓储物出现异状,发生数量减少或价值减少;
  
  (2)货物临近失效期。对于外包装或货物标记上标明或者合同中申明了有效期的货物,保管人应当向存货人提前通知失效期。
  
  (3)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应立即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如果因为情况紧急,保管人来不及通知存货人,应当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仓储物的安全,事后仍有义务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4、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
  
  储存,是指保管人在接受仓储物后,要为仓储物提供一定的空间予以存放;保管,是指保管人须提供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仓储物的毁损、灭失。
  
  5、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合同期限届满或因其他事由合同终止时,保管人应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或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不得无故扣押仓储物,若因合同期限届满存货人或第三人请求返还仓储物,原则上也应予以返还,但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存货人请求赔偿。
  
  6、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
  
  其实,在仓储合同中保管方和被保管方都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就比如双方在交接货物的过程当中,就应该当面对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这些问题检验清楚,如果当时不检查,事后出现了什么问题,对双方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一、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一)保管方的权利:1、仓储费用请求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


·犯罪行为的未遂既遂与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未遂既遂与终止区别是什么?1、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


·占有改定物权转移时间规定什么?
      占有改定物权转移时间规定什么?占有改定物权转移时间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生效之后,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可以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


·工地上偷工减料谁的责任
      是建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


·一、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否有效?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无效的,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


·域名备案后网站备案吗
      域名备案后网站备案吗?有不少人在域名注册之后就开始纠结究竟自己要不要去备案。备案的手续繁杂,不备案又有可能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但也有很多人根本不清楚域名备案究竟是什么?什么情况需......


仓储合同保管方?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