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
  
  一、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
  
  窃取商业秘密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商业秘密的特征有哪些?
  
  (一)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
  
  (二)实用性。
  
  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在或者将来能够应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具体的技术方案和经营策略。不能直接或间接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不具有实用性,不属于商业秘密。
  
  (三)保密性。
  
  即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手段。只有当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其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四)价值性。
  
  是指该商业秘密自身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并能实现权利人竟记利益的目的。
  
  综上窃取商业秘密,其实不仅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种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而且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公诉案件。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对外透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总结: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一、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窃取商业秘密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起诉离婚双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起诉离婚双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起诉离婚双方共同财产按照男女双方平均分配兼顾一些特殊情况的原则来进行分配。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


·安徽宣城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人?
      安徽宣城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人?一、安徽宣城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人?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采伐林木的,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嫌犯滥伐林木罪。此时需要区分一般的滥伐林木行为与滥伐林木罪。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对行为人进行......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不赔的项目情况有哪些?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不赔的项目情况有哪些?1、未年检车辆没有年检,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哪怕买了保险也于事无补。......


·民事诉讼不上法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不上法庭怎么办?一、民事诉讼不上法庭怎么办?原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销处理,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被告经法院传呼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1、有正当理由不......


·刑诉法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公检法部门互相配合,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一审判决,当事人如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要求上级人民法院重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1条......


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