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一、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东会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三、股东会决议怎么撤销确认?
  
  1、股东会决议无效具有对世性,具有绝对的溯及力。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效力及于第三人,具有绝对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无效决议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
  
  2、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发生决议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溯及力不能及于基于对公司决议的信赖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论是公司内部成员,还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构成善意,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会因这种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当公司在创立后也是需要设立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也是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只有向公司认缴了出资额时也是会成为公司的股东,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也是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的,同时也是需要将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进行记录归档,出席会议的股东也需要签名确认的。
  
  
总结: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一、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房子担保贷款了怎么样能拿回来?
      一、房子担保贷款了怎么样能拿回来?只有贷款偿还完毕在法律上才能拿回房子的产权。如果商品房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是提前还完贷款,就需要提前联系银行。银行......


·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


·法律对加班时间有什么限制
      在员工主动加班的情况下,法律对加班的时间没有做出限制。但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首先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加班条件,另外还受到了加班时间的限制。那我国法律对加班时间有什么限制呢?下面......


·社保法中社保是五险一金吗
      社保法中社保是五险一金吗?社保不是五险一金,社会保是社保,社保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在我国,社会保险主要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险是......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一、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过失犯罪也会存在既遂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就会构成犯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股东会决议是多久召开一次?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