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2020年开始不能领取失业金吗?

  一、2020年开始不能领取失业金吗?2020年开始能领取失业金,我们国家规定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都是可以进行允许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是什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在我们国家领取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必须要符合条件,失业保险金是6个月为一个期限,应当在这个时间规定当中接受失业保险经办人员的管理,进行了参加相关的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不接受推荐职业,停止享受待遇。
  
  
  
总结:一、2020年开始不能领取失业金吗?2020年开始能领取失业金,我们国家规定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都是可以进行允许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领取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的,此时并不是当事人口头进行起诉就行了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需要实际提供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提交相应的起诉资料。那具体而言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都有哪......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知道,行为人对自己名下的房屋是拥有所有权的,它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屋强拆了,这个时候,你知道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
      男女同居期间买的房算谁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期间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由双方共同共有;否则由一方所有。同居是指非取得结婚证而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不是法......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重的交通事故时,走法律程序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处理?如何才能切身维护个人利益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一、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唱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


·房产转让合同书怎么写?
      房产转让合同书怎么写?房产转让时指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拥有人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合同的方式转让给第三方,房产转让一般是指门面的转让,房产转让合同也属于转让合同的一种。那么,房产......


一、2020年开始不能领取失业金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