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了谁?
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第2款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在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得到公平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三)因房屋被征用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条例》已经规定了拆迁费用、生产经营损失、房屋拆迁引起的室内装修费用等补偿费用的归属,是业主。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出租房屋后,房屋征收所产生的上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属于所有人,除非所有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法律不给予承租人民事索赔的直接依据。至于承租人和业主(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赔偿费用既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承租人应主张终止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是另一种法律关系。第二,就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的实质而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第6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交换产权的,应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期限按实际过渡期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实质上是因房屋拆迁导致产权变更的房屋交付期间停产停业损失。它们是:如果原来的非住宅建筑是自己经营的,那就是生产损失或停业;如果原来的非住宅建筑被出租,那就是租金损失。然而,重庆房地产投资的月租金标准约为房屋价值的5‰。从这个意义上说,停产停业损失的实质是房屋所有者的损失。租户参与生产损失和停业赔偿的分配,缺乏法律依据支持。第三,在法律关系方面。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和租赁合同关系是两种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没有与承租人直接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于租赁房屋被国家征用,承租人不再直接与拆迁人有法律关系。国家征用房屋只是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补偿计划是针对房屋所有人而不是承租人,这不一定成为计算承租人因租赁合同终止而遭受损失的依据。对于承租人提出的损失索赔,应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索赔依据,根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承租人提交的相关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及损失金额。
总结: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第2款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在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得到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撤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即已经完成赠与行为,因发生纠纷需要撤销赠与合......
·值班是不是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
值班是不是加班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一、值班是不是加班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交通事故致亡,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医疗费。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能否得到受理,要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核查结果来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在我们入职时,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形成劳动关系。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履行。现实......
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了谁?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