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地域标准非国籍,答辩期也是30天)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反之,财产案件原告住所地不能管)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在当代社会找准管辖法院,如果找的不正确的话,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起诉由于管辖权方面的问题会被驳回。比如说涉及到一些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到侵权所在地来进行起诉。
总结: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今社会上诱惑很多,有的时候男方禁不住诱惑,婚内出轨,找小三,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种事情发生后,女方通常会要求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那么,男......
·2023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一、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
·二次起诉离婚现场殴打被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二次起诉离婚现场殴打被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二次起诉离婚现场殴打被告的法律后果是可能被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
·丈夫因工受伤老婆要离婚孩子是归谁
丈夫因工受伤老婆要离婚孩子是归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