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是什么?

  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是什么很多人都陷入这样的困惑中: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有哪些?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三人的答辩状非诉讼义务,是可以不交的。那么关于行政答辩状的相关知识,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第三人的答辩状非诉讼义务,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答辩状也非诉讼义务,可以不交。二、什么是行政答辩状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行政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答复。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行政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答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需要进行答辩的,可能是作为第一审被告或第二审被上诉人的行政机关,也可能是作为第二审被上诉人的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规范性的文件。”因而当被诉行政机关进行答辩时,不仅要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还必须提供自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就会导致败诉的后果。当作为第二审被上诉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进行答辩时,应当对上诉人上诉的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进行答复、辩解和反驳。提出答辩状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而不是诉讼义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在答辩期限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本答辩人:苏州市建设局 住所地:苏州市锦帆路239号法定代表人:游膺 职务:局长为陶士君、包志勤不服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金行初字第0010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根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现作以下答辩:省发改委对《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初步设计》作出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属于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其理由是:其一,为了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颁发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相信您已经通过本文了解到了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解决在这方面法律知识的困惑。那么行政诉讼答辩状的具体书写格式是怎样的以及一审答行政诉讼答辩状又是怎么回事?关于这些困惑,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总结: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是什么很多人都陷入这样的困惑中: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有哪些?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三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一、口头遗嘱和自书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和自书遗嘱的区别是什么?区别:1、口头遗嘱是用口说出来,用录音视频等录制下来;而自书遗嘱则是遗嘱者自己书写签名。2、遗嘱有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三种,自书遗嘱是遗嘱的......


·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是怎样的
      在实际情况下,当我们还没有拥有自己的车时,那么我们的个人车位就是闲置的、不需要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考虑将个人车位出租,这样也就可以为自己带来一笔小小的收入。但在个人车位租赁时要进行......


·违法规定生产假药怎么判刑
      违法规定生产假药怎么判刑?违法规定生产假药、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


·一般外地人欠款去哪里起诉
      一般外地人欠款去哪里起诉?外地人欠款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告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有约定管辖,按约定管辖起诉;根据《民事诉......


·离婚夫妻如何承担债务?
      离婚夫妻如何承担债务(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


·借条可以写有效期么,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可以写有效期么,有效期是多久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


行政诉讼答辩状与第三人意见陈述书区别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